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定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日渐增长的国际贸易、旅行和气候改变可能极大加速了疾病向国界外扩散,引起国际传播。2003年,全球性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SARS后,世界卫生组织(WHO)通过了《国际卫生条例》,将类似事件定义为“国际公共卫生紧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它是指“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并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发生PHEIC时,受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可能需要考虑加强防控、提前准备应急措施、进行病例隔离等事宜。该条例颁布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共宣布了2009年H1N1流感大流行等6起PHEIC。
在我国,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①肺鼠疫、肺炭疽疫情在大中城市发生且有扩散的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且有进一步扩散的趋势。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且有扩散的趋势。③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且有扩散的趋势。④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且有扩散的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⑤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⑥周边及与中国通航的国家或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且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成因多样,有肺鼠疫、肺炭疽等烈性传染病及自然灾害后继发的传染病引起的传统认识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有一些与大型事故、灾害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事件,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交通事故等;社会安全事件也是形成公共卫生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成因还有动物疫源性疾病、致病微生物、药品危险使用、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等。上述情况均导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难度和复杂程度上升。
现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分布差异显著、传播范围广泛的特点。与传染病、微生物感染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通常有一定的流行季节,社会通常可以通过提早准备应对措施有效减低此类事件的影响。一些地方性疾病、职业相关疾病与地区的自然环境、产业结构有关;此外,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人群分布也有差异。从传播角度讲,目前正处于全球化进程加快的时代,现代交通工具便利、人员跨国流动性大,一些地区性传染病可能因为人员快速流动造成区域性甚至全球性传播。同时,新型病原微生物和新疾病的出现,如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又称艾滋病病毒)感染流行、2003年SARS流行,也为社会带来了新的公共卫生问题和危机。
鉴于上述提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成因、分布和传播情况十分复杂,应对这类事件需要进行综合决策并制定行动框架,同时也需要整个社会系统动员起来去协调,以尽快解除危机。社会能否对这类事件进行快速反应,首先取决于公共卫生体系和社会应急体系是否有足够的投入,这些投入既应该有资金,也应该有人力资源和技术。其次,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社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关系到在实施应急措施时,社会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是否获得保障。再次,在应对全球性事件时,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之间,甚至全球范围内的协作必不可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全球大流行的应对就是例证。最后,也不能忽视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体的心理健康问题。个体在遭遇重大打击时,常出现焦虑、紧张、抑郁甚至更严重的精神心理问题,个体很可能将受到的这些负性影响带到社区层面,甚至造成社会恐慌,影响紧急事件的应对。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事实是亲身参与一线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人员会受到灾难的直接冲击,承受极大的工作压力,容易产生负性情绪,这个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缓解,很容易给个体带来持久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