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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我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16:07 作者:李晏,张建宏 单位: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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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简称“新冠肺炎”,是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的命名。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医院陆续发现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现已证实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2020年1月30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赛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暴发构成PHEIC。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全球大流行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自暴发以来,全国31个省市(除港、澳、台地区外)先后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各省市分别成立了防控指挥部,组织协调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对我国医疗卫生系统、公共管理系统带来的冲击是史无前例的。我国为防控疫情进一步发展,先后对武汉市及湖北省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进行紧急封锁,暂停社会非必要经济活动,之后其他各省、市、地区陆续跟进,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启动,自上而下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公共事件)响应。此时,中国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高度依赖于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公共服务系统,即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政策和资源,逐层分工,由基层社区开展包括防疫管控、供给民生服务、保障公众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等繁重复杂又不可或缺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