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人员的组成
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经过一定的选拔或公开招考程序,被各街道(镇)或社区的“两委一站”(党委党组织、居委会、社区服务站)选用的工作人员,并以社会基层社区为基本的服务区域,与其他公益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一同为居住在小区内的各类人群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协同治理)。一般来说,社区工作人员是指居委会/村委会的干部和网格员,而本文主要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所有参加一线应急工作的社区工作人员,所以,本文将介绍广义的社区工作人员。
1.一般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包括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做好信息传递、建好社区工作台账、按照分工做好居民自治协调工作等。
2.派出所民警和辅警
派出所民警是指在派出所工作的人民警察。公安派出所是市、县(区)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3.村委会
村委会是中国乡(镇)所辖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7人组成。
4.居委会
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居委会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及社会事务的权利。
5.民政干事
民政干事是社区工作人员的分工之一,其职责包括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工作的政策咨询服务及为困难群体提供救助申报服务等。
6.残疾人干事
残疾人专职干事一般是指身有残疾但具备相关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选拔到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协助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承担残疾人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处理相关业务的残疾人工作者。
7.社区网格员
社区网格员是指在一个社区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是领导干部、社区负责人、社区一般工作人员、教师、医生、警察等。主要职责包括采集社区的各类基础信息,排查上报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安全隐患等各类动态信息,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服务帮助特殊群体等。
8.基层医务人员
基层医务人员是指在基层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是相对于在较大型和大型医院工作的医务人员而言的。基层医院一般是指一级医院及以下等级的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医院)。
9.社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社工”。社工的主要职责是对各种社会问题和各类处于困境的社会成员进行专业化帮扶,其存在有效地弥补了政府公共服务的不足。
10.社区志愿者
社区志愿者是指以社区为范围,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