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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精神障碍居家患者无药服用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16:07 作者:王长虹,姚丰菊,王传升 单位:中华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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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马某,男,汉族,32岁,未婚,高中学历,非贫困家庭,无关锁情况,河南省漯河市人;2004年5月确诊精神分裂症,病程16年,按医嘱规律服药;家庭监护人为患者父亲;无危害他人行为或危险,不是精准扶贫对象,不是监护补助对象,未申领残疾人证;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

(二)管理治疗情况

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要求,综合管理小组进行管理和服务。该患者属于病情稳定者,每3个月随访1次。最近2次随访分别为2019年11月20日、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4日,该患者辖区疾病控制中心负责人向上级致电,该患者出现病情波动,原因为其居住小区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该患者居家隔离,治疗药物服用完,需要紧急购买相应药物。

(三)干预措施

该患者所在辖区医院迅速行动,协商由患者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精防人员代为购买药物。门诊医生在接到该患者的需求后,通过视频电话详细询问其基本信息及病情,依据病史和目前症状开具药物,并要求患者及其家人保管好药物,注意用药安全。该患者及时服用药物,病情趋于稳定。

(四)案例分析及干预保障措施

据调查,该患者属于被隔离观察对象,药物已服用完,病情波动,急需购买和服用相应药物(该患者服用氯硝西泮)。

1.患者本人应对自己服用的药物有基本认识,应该知晓服用剂量、频次、时间,以及大概了解药物服用完的时间。患者应该加强康复训练,尤其是服药训练,目的是养成遵照医嘱按时、按量服药的习惯,熟悉所服药物的名称、剂量及不良反应,逐步提高服药的依从性,并按时复诊和取药。

2.患者的家庭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其无药服用。应给予患者及其家人精神卫生知识宣讲和护理教育,使他们了解患者所患精神障碍的名称、主要症状、复发先兆和应对措施,患者所服药物的名称、剂量、常见不良反应和应对措施,以及体重管理及镇静催眠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3.负责辖区项目工作的精防人员应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患者的情况,按时提醒患者查看所服药物的数量。对于基层精防人员,应加大培训次数、加强培训质量。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患者到门诊就诊时或患者出院前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随访患者时,应对患者家人开展护理知识、与患者沟通等方面的培训及教育,提高家人的护理能力;向患者及其家人讲解长期维持治疗的重要性,培训药物管理知识,使家人能够督促患者服药,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疫情期间,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可开展药物邮寄服务,医生应充分了解复诊患者的病情,并在门诊电子病历系统中如实记录病情、医嘱及药物邮寄情况;医院负责科室到医院门诊药物调剂室取药,并联系邮寄。医生绝不能私自在外购药邮寄给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