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急处置
(一)基本情况
苏某,男,汉族,33岁,未婚,本科学历,非贫困家庭,无关锁情况,河南省封丘县人;2019年9月确诊精神分裂症,病程6个月,按医嘱规律服药,有2系3代精神障碍家族史;监护人为患者父亲;有危害他人安全风险,不是精准扶贫对象,不是监护补助对象,未申领残疾人证;同意参加社区网络管理。
(二)管理治疗情况
2019年9月,该患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医院按要求报告,属地补充材料后建档。2020年12月25日,医院录入随访“目前正在住院治疗”。2020年1月17日,该患者出院。该患者出院后,病情复发,出现骂人、砸家具和家电等行为。2020年2月16日,该患者出现自伤、攻击他人等行为,社区因其病情恶化联系市属项目办开展应急处置。
(三)干预措施
属地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开辟绿色通道,接受其紧急住院,防止肇祸滋事行为发生。
(四)案例分析及干预保障措施
据调查,该患者第1次住院治疗出院后,没有按时、规律、按量服用药物,导致病情波动和不良事件。
1.患者本人对药物治疗没有正确认识,过分夸大了服用药物的不良反应。应该在住院期间对患者进行躯体管理训练,目的是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患者的躯体健康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于药物的不良反应、疾病症状等因素影响,存在活动减少、体能下降、体重增加、血糖和血脂水平升高等问题。对患者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采取针对性干预措施,提升其服药依从性,如为超重患者制订训练计划等。
2.患者的家人要了解精神障碍患者是“危险群体”,要关注患者的日常变化,防患于未然,应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干预化解恶性事件发生;应知道患者需坚持急性期、巩固期和维持期全程治疗,在巩固期和维持期坚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可降低病情复发风险;在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时,要及时与精神科医生沟通,以减轻药物不良反应,提高患者长期服药的依从性。
3.精防人员在随访过程中,应综合评估患者的病情、社会功能、家庭监护能力等情况。特殊时期,精防人员要增加视频随访的次数,通过面对面随访或视频随访患者才能做出更准确的评估,原则上要求随访患者本人。同时,随访要在安全的地点进行,精防人员应注意保护自身安全,还要注意随访时的方式、方法,保护患者及其家庭隐私。随访时,精防人员要对患者进行风险评估,随访结束后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其中,风险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但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对于风险评估3级以上、治疗依从性差、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具有肇祸滋事风险的患者,要及时实施严重精神障碍应急处置。
4.承担辖区严重精神障碍应急处置任务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及时、规范、准确接收需紧急住院或门/急诊留下观察的应急处置患者;要设立实行24小时轮班应急处置的专用电话;要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精神科执业医生和护士参加应急处置。开展应急处置的条件:①有行为伤害自身或有风险伤害自身的患者,包括有明显的自杀观念或既往有自杀行为者、可能出现自伤或自杀行为者、已经出现自伤或自杀行为且对自身造成伤害者。②精神障碍患者危害社会安全或使他人的安全受到影响。③病情波动乃至复发,或精神状况明显恶化。④急性不良反应,如服用相关药物出现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应急处置的常用措施包括:①心理危机干预,应当与患者保持一定距离,判断在场人员的安全性,使用语言安抚,缓解其情绪。②保护性约束,为及时控制和制止危害行为的发生或升级而对患者实施的保护性措施。③药物干预,精神科医生按病情给予患者相应药物进行紧急干预,用药后注意观察药物的不良反应。④药物急性不良反应的处理,根据药物不良反应的具体表现采取对症处理,使其缓解。